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2026年医保自查自纠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2026年医保自查自纠
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2026年医保自查自纠服务
2.项目预算:100000元(壹拾万元整)
3.项目编码:hsdyyy-ylbxb-202603001
4.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评审小组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条件供应商不足三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召开询价会议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中约定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报价中,在全面履行本项目义务前提下,报价费用为服务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专业且丰富的医保基金检查经验与经历,深度参与各级医保部门的飞行检查与专项检查,提供至少一份同类业务合同。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有完善且科学的信息化支撑,并有专业人员储备。
7.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3年以来,有3次以上的国家或内蒙古自治区飞检经验,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8.有医疗、护理、物价、检验、影像、药剂等专业领域的工作人员。
四、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以下为实质性参数,不满足即视为无效投标)
围绕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工作项目要求及标准,按照《2024—2026年呼和浩特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执行清单》以及住院、门诊医药服务和医疗机构医药服务协议考核、历年医保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专项核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一)检查范围
核查年度:2024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核心服务内容
按照医保部门要求,对医院医保基金使用全流程开展专项核查,包括(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收费类违规问题核查
排查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内涵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多收、少收、套收、无资质收费、漏收等违规收费行为,核对收费与诊疗行为一致性,纠正收费差错。
2.诊疗检查类违规问题核查
核查过度检查、不合理检查、重复检查、无指征检查、套餐式检查等,规范诊疗行为。
3.医疗合规性核查
包括病历书写规范性、适应症匹配、不合理诊断、高套诊断、低标入院等行为。
4.药品、耗材专项检查
全面核查院内耗材、药品进销存管理,排查隐性问题、管理漏洞及不合规使用情况。针对串换药品、材料项目、溢库等问题进行检查。
针对过度用药、无依据用药,超医保限制用药等药品违规行为进行数据筛查与病历检查。
5.疑点数据全量复核
对医保部门下发疑点数据逐条复核,形成核查记录、问题认定及整改建议。
6.自查自纠服务必须依据所查年度的政策、制度、规则、要求,需与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等各级医保政策相符,工作效果、程度需与上级医保部门保持一致。切实做到精准定位、严格要求、不留死角。
(三)工作标准与时限要求(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工作时长:7—10日
2.中标后三日内入场开展工作
3.每日报告:建立每日工作汇报制度,当日检查情况、问题疑点、涉及金额当日汇总反馈。针对问题随时与临床科室交流,并指导临床科室整改。
4.成果提交:整体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检查报告、问题台账、整改建议、佐证材料、问题明细及全套档案资料。
5.违规资金处理:协助医院完成本级及异地违规基金核对、返还、抵扣及资料准备工作,核算关于责任科室的扣款金额数据统计。
6.为更快地开展工作,入场前需安排信息技术人员做好数据的调取与整理工作。
7.整改答疑:检查完成后针对本次检查内容,持续提供政策解答、整改指导,确保医院顺利通过医保审核。
(四)人员配置要求(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供应商须组建专职检查队伍(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具体配置如下:
1.总负责人1名,具备医学临床专业知识和能力;
2.医学临床人员大于等于3人,须具备医学临床专业知识和能力国家承认的医学高级职称,且具备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违法诊疗等检查、调查工作经验,参加过国家或自治区医保飞行检查以及专项检查,对国家医保要求的重点领域检查有丰富经验。临床工作人员要求至少包括西医内科、西医外科、中医领域。
3.物价专业人员大于等于2名:常年深度参与物价检查工作,并有物价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各阶段物价政策,参加过国家或自治区的医保飞行检查及各类医保专项检查。
4.财务人员1名: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国家或省级医保飞行检查经验;
5.耗材、药品检查人员大于等于1名:深度参与该领域的各级医保检查,参加过国家或自治区的飞行检查或专项检查,具有丰富的检查经验。
6.信息人员1名:具备大数据分析能力,具有省级/地级市医保检查经验;
7.在检查中如客观需要,乙方需增加其他专业领域人员。
(五)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1.检查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态度和蔼、言行得体,现场不指责、不训斥相关工作人员。
2.对医院病历、数据、经营信息、检查结果等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传播或用于其他用途。
3.严格按照医保政策及规范开展工作,确保结果真实、准确、完整。
4.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保密协议》,对甲方业务数据等严格保密,项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销毁临时存储资料。
五、评审方式
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投标企业需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2.评审流程
(1)资格审查:投标人需提交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声明。评审将依据本公告第二条的规定,核查文件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未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淘汰。
(2)实质性响应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服务标准、资质证明等)。未完全响应的视为无效投标。
3中标确定:通过评审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27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15:00(北京时间),提供资料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医疗保险部。
2.获取方式:将以公告形式发放招标文件要求,各服务方按照要求现场提交报价文件。
3.所有潜在供应商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一次性提交报价单。并注明标书目录及页码,并加盖公章确认并密封送至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医疗保险部。
4.报价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不少于30天,以确保采购过程的顺利进行。
5.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将依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最低评标价法评审.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单位: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50号
开标时间:2026年3月31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刘女士:0471-528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