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学校方案)及《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厅〔2026〕1号)文件要求,结合第五临床医学院学科专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架构及职责
(一)院级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组成人员:
主任:学院院长
副主任: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
成员:教学部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
委员会成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近亲属参加本年度推免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的人员不得进入委员会。委员会人员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小组
1.资格审查组
资格审查组不少于3名,实行回避制度。
2.复试专家组
按照本院各招生学科专业组建复试专家组,每组不少于 5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存在利害关系人员不得参与复试考核工作。
3.复试工作督查组
复试工作督查组不少于3名,实行回避制度。
全程巡查、监督本院推免复试全流程,监督材料审核、命题、面试、统分登分、结果公示等关键环节;受理考生申诉举报,对复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线索开展核查,向院研招委会反馈监督情况。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请报名考生于2026年9月21日9:00-9月22日9:00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进行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3)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原则上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认定范围。
(4)高水平竞赛奖项:原则上为学生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内赛事限全国赛或本专业领域社会公认的全国较高水平的比赛。
(5)《内蒙古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扫描版。
(6)《内蒙古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扫描版。
(7)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请各位报考考生将上述材料按照顺序整理成压缩包,以“报考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dwlcjxb@163.com。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打分,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研究生院通知相关考生参加复试。
(二)资格复审
根据我校《内蒙古医科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中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尤其应加强对考生学籍的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学院于2026年9月24日上午8:00-12:00在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科研楼7楼教学部办公室进行推免生资格复审。
1.证件及材料核查。
(1)《内蒙古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内蒙古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2)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外语水平成绩单1份(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有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高水平竞赛奖项者,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5)《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
2.身份确认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复试安排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6年9月24日下午
复试地点: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科研楼7楼教学部。
(具体时间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二)复试考核内容
重点考察考生硕士研究生培养潜力,包含三部分:
1.专业素质(50分):分为理论和技能两部分
理论(25分):专业基础知识、临床思维、科研创新能力;
技能(25分):临床基本操作、应急处置能力,临床动手实践能力。
2.综合素质(25分):思想政治品德、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心理健康。
3.外语表达(25分):专业外语、外语口语交流能力。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总成绩(100分)=专业素质(50分)+综合素质(25分)+外语表达(25分)
(四)成绩排序规则
按照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复试总成绩相同,比较专业素质得分,专业素质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四、录取实施规则
1.录取原则: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严格执行分配到我院的推免招生计划。
2.院研招委会依据复试成绩排序,结合招生计划拟定拟录取建议名单;经主任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院。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拟录取:(1)资格审核不合格;(2)复试过程查实存在不诚信行为;(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院、校研招委会审定后统一公示上报。(5)新生入学报到后3个月,学院配合学校完成考生报考资格、思想道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信息公示、咨询与申诉
(一)复试结束后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官网公示全部复试考生信息:姓名、本科就读院校、申请专业、学习方式、复试总成绩。
(二)学院咨询渠道:
第五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教学部办公室;咨询电话:04715281872。
六、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第五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