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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云课堂|第二十五期:清新医风——科室可以接受供应商捐赠吗?

时间:2025-10-14 18:45   浏览数:次   来源:《医院纪法100问》四川人民出版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医院纪委将定期推送党规党纪、廉政制度及典型案例。引导医院党员干部职工学纪明规、知畏知止,切实把纪律要求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纪法解读

国家鼓励社会各方捐赠资助卫生事业,捐赠的资金也可以用于医学交流、科学研究等方面,但接受捐赠有严格的规定,谁来接收、怎么使用、捐赠程序都有具体要求。接受捐赠应该以医院的名义接受,科室私下接受供应商的捐赠,则有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的嫌疑,违反相关纪律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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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依据

《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

捐赠人向卫生计生单位捐赠,应当由单位捐赠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卫生计生单位其他内部职能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得直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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