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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梅乙应知应会|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应知应会(11-20)

时间:2025-06-23 18:32   浏览数:次   来源:  

 

应坚持“先检测、后建档”,将三病早期检测作为建档 的必要条件。

在初次产前检查时,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及相关检测的信息,提供适宜、规范的免费检测。

常规产检时提供的免费检测:1种HIV抗体筛查试验、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测。

急诊临产时提供的免费检测:2种不同厂家或不同原理的HIV抗体检测试剂、2种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1种乙肝病 毒表面抗原检测(均要求30 分钟内出检测结果)。

急诊临产孕产妇入急诊后,立刻实施三病初筛检测,就诊报告总时长小于1小时,检测时长小于30分钟。

梅毒检查报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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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 孕产妇治疗要点

一旦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无论其CD4+T淋巴细胞计数水平和病毒载量情况,均应当及时为其提供免费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可选择以下三种方案中的任意一种:

方案一: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洛匹那韦/利 托那韦(LPV/r);

方案二: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依非韦伦(EFV);

方案三: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洛匹那韦/利托那韦(LPV/r)。

孕前已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孕产妇,根据病毒载量检测结果进行病毒抑制效果评估。如病毒载量小于50拷贝/ml,可保持原治 疗方案不变;否则,酌情调整抗病毒治疗用药方案。

对于孕晚期(孕28周之后)发现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有 条件的情况下推荐使用: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 恩曲他滨(FTC)+整合酶抑制剂。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注意事项

在分娩结束后,艾滋病感染产妇无需停药,继续进行抗病毒治疗。

当孕产妇血红蛋白低于90g/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0.75×109/L,建议不选或停用AZT,应用TDF 前需进行肾脏功能评估。

整合酶抑制剂应当选择可应用于孕产妇的整合酶抑制剂。

孕产妇抗病毒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应进行相关检测,评估孕产妇感染状况,确定用药方案和监测治疗效果:

(1)用药前:进行病毒载量、CD4+T 淋巴细胞计数及其他 相关检测(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 等);

(2)用药过程中:按规定进行 CD4+T 淋巴细胞计数、病毒 载量及其他相关检测(同前);

(3)孕晚期:进行1次病毒载量检测,在分娩前获得检测结果;

(4)有条件地区,建议孕产妇用药前、用药期间进行耐药检测。

孕产妇所生儿童为艾滋病高暴露风险儿童的判定标准(有下列条件之一):

(1)感染孕产妇孕晚期 HIV 病毒载量>50 拷贝/ml;

(2)感染孕产妇无孕晚期 HIV 病毒载量检测结果,孕期抗 病毒治疗不足 12周;

(3)孕产妇临产时或分娩后 HIV 初筛试验阳性。

儿童的检测及随访

对所生儿童于出生后48 小时内、6 周和 3 个月时,分别采 集血标本递送至国家区域实验室,进行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 检测(核酸检测)。若早期诊断结果阴性或未进行早期诊断检测 的儿童,在 6 月龄、9 月龄、12 月龄及 18 月龄时继续接受随访, 12 月龄及 18 月龄时需要进行 HIV 抗体检测,以便完成诊断或排除。

来源:健康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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