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医院首页 >> 三务公开 >> 正文

三务公开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中央空调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20-05-21 00:00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中央空调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中央空调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NMGMA-2020-014

2、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中央空调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项目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19485.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中央空调设备安装、清洗、维修等内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资料

4.1授权委托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4.3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的或在报名期内出具的)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5近6个月(连续)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4.6近6个月(连续)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7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8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注:(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胶装成册。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05月22日至2020年05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 14:30—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利佰佳国际B座1316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利佰佳国际B座1316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661087722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 系 人:张军、霍玉军

联系电话: 0471-5281162

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1日

上一条: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下一条: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中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