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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污染源在线自动连续监测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7-12-20 00:00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就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污染源在线自动连续监测系统运维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1.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2.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污染源在线自动连续监测系统运维项目

  3. 招标编号:GCG2017-HSDYYY-FW01

  4. 招标内容:新增水质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其中COD、氨氮、PH、流量计、余氯、悬浮物、数采仪各1台,且包括以上各台设备的环保验收。

  5. 预算金额:11.5万元

  6.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 投标单位在呼和浩特市内已设有运营服务机构和服务场所,能够保证在2小时内到达任一运维场地,具有处理一切运维问题的技术能力,且配备满足相关规定的运营人员和车辆;

  3. 投标单位须在国内具有实施过水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10套以上的成功经验;

6、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地税、国税)或者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以上资料须提供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2:00时,下午 14:30—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8楼8004室)。

9、联系方法: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联系人:张军    霍玉军

    电  话:0471-5281162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敏

电  话:15391147552

邮  箱:449422182@qq.com

 

 

 

 

                        招标单位: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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